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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20年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
2020-07-09 10:17  

各相关单位及个人:      

   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的发展,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受教育部委托,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汉语教师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 

一、推荐时间  

2020年7月1日至7月20日  

二、岗位需求  

岗位需求及要求见附件1,也可登录 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查询。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,任期一般为2学年。  

三、申请条件  

1.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,遵纪守法,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诚信友善、有团队合作精神。  

2.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(国内或国外)的在职教师。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(合同期限须涵盖任期)。  

3.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汉语国际教育、中文、外语、教育、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。年龄一般在55周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俄、法、德、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  

4.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  

5.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(含)以上水平,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。  

6.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。  

7. 持有《国际汉语教师证书》。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,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。  

四、材料提交

1.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,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。申请人须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进行网上注册。填写后,下载打印纸质表格《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》提交学校审核。其他报名材料见附件2。  

2.申请人所在学院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,如实对其政治思想、师德师风、教学能力、身心健康状况等做出评价,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,并以密封的形式提交。  

3.个人志愿报名,各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提交材料的同时,一并上交本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个人申请),学校审查同意后推荐至四川省教育厅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后省教育厅择优推荐至国家汉办。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择优参加面试和笔试。  

五、报送时间、地点  

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确保推荐信、申请表等材料齐全。  

地点:高新校区行政楼418 (陈华:66900)  

六、选拔考试  

总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考试人选。推荐人选须参加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。考试为面试,主要考察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跨文化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和确认信息均在网站上通知,请关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,保持手机畅通。  

七、录取培训  

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,确定拟录取人员。待正式录取后,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,同时,抄报教育厅。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,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  

八、派出待遇  

教师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194号)文件执行。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7月9日  

     

附件【20200716附件1:2020年国家公派教师岗位及孔子学院(课堂)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.pdf已下载
附件【20200716附件2: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材料清单.docx已下载
附件【20200716附件3: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.xls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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